發布時間:2018-12-24|發布者: 大連鹽化集團|欄目:鹽業動態
12月18日,市政府公布了《南京市鹽業監管體制改革方案》。根據《方案》,南京鹽業將加快政企分開,剝離食鹽批發企業承擔的行政管理職能。同時,放開食鹽批發和零售價格。《方案》中提到,南京要剝離食鹽批發企業承擔的行政管理職能,實行市場化運營,撤銷市、區鹽業公司加掛的鹽務管理局牌子,將行政管理職能劃歸相關行政機關承擔。此外,取消食鹽定點生產企業只能銷售給指定批發企業的規定,取消食鹽批發企業只能在指定范圍銷售的規定,允許向食鹽定點生產企業購鹽并開展跨區域經營,省級食鹽批發企業可開展跨省經營,省級以下食鹽批發企業可在本省范圍內開展經營;放開食鹽批發和零售價格。取消兩堿工業鹽備案制和準運證制度,取消對小工業鹽進入市場的各類限制,放開小工業鹽及鹽產品市場和價格。
結合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改革,由區市場監管部門集中行使鹽業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、法規、規章規定的鹽業主管部門全部行政處罰權及有關行政強制措施,牽頭加大對制販假鹽和違規經營食鹽的打擊力度,加強對工業鹽和工業副產鹽流入食鹽市場的監管和違法案件查處,加強鹽產品標識管理,嚴格防止工業鹽和工業副產鹽流入食鹽市場,確保食鹽質量安全。